AG电投厅

YOU ARE HERE:

2022年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专题

资料更新时间:2022-07-01 00:00:00    (已经浏览9864次)

告非居客户书


凭证《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住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本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本市非住民用水本钱步伐的通知》(沪水务[2022]342号)事情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见告如下:

1、水费阶段性津贴

AG电投厅(以下简称“AG电投厅水务集团”)效劳规模内的非住民用户(不含执行住民价钱的非住民用户)2022年6-8月现适用水量对应7-9月《缴费通知单》的供水费给予10%的财务津贴,污水处置惩罚费收费标准给予阶段性降低10%的优惠 。津贴信息在《缴费通知单》详细列明 。

申请方法:免申即享 。

凭证本次政策要求:“非住民供水总表用户要同步将政策盈利实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总表用户(有内部分表并收费的情形)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总表内部客户统计表》(详见本页面:1、总表内部客户水费优惠落实事情上报),落实政策见告和分派赔偿事情 。

2、免去欠费违约金

2022年3月-5月时代,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实时缴纳已出账水费的非住民用户,欠费一直水,不收取违约金;泛起生产谋划难题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用水费,免去欠费违约金,缓缴限期至2022年底 。

缓缴申请方法:发送电子邮件申请,主题:xxx(企业名称)缓缴申请,并凭证申请质料提交附件 。

申请条件:装置我司直接商业结算水表、签署供用水?条约且生产谋划难题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经认定后给予缓缴资格 。

申请质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缴费通知单》扫描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阶段性缓缴申请表》电子版 。

3、免收非居用户2022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申请方法:免申即享 。

4、咨询与盘问

为确保贵户可以切实享受政策津贴,请配合我司抄准水表,仔细核对6-9月水费缴费通知单,如对水量、金额保存异议,收到水费缴费通知单当月实时与我司联系 ?赏ü吧虾9┧盇PP或微信小程序自助上传读数,也可致电上海供水热线962740或至营业厅咨询;浦威公司可致电威玲快线962323或至营业厅咨询 。

相关文件、细则上岸官网www.shanghaiwater.com查阅;种种表单在官网“供水效劳”专栏——“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下载 。


AG电投厅

2022年7月1日




1、总表内部客户水费优惠落实事情上报

事项说明:

凭证《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住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本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政策要求:非住民供水总表用户要同步将政策盈利实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


填报工具:

内部有分表并收费的总表非居用户


上报方法:

电子邮件(详见页面下方),主题:XXX(企业名称)内部分神情形


上报质料:

《总表内部客户统计表》

分表内客户入口 / 门口(含客户名称)照片


阻止日期: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总表内部客户统计表》

上传按钮-3.png

 



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费阶段性缓缴申请


事项说明:

凭证《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住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本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政策要求:2022年3月-5月时代,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实时缴纳已出账水费的非住民用户,欠费一直水,不收取违约金;泛起生产谋划难题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用水费,免去欠费违约金,缓缴限期至2022年底 。

 

效劳工具:

装置AG电投厅水务集团直接商业结算水表、签署供用水条约且生产谋划难题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小微企业凭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步伐(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划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认定,可通过“天下个体私营经济生长效劳网”xwqy.gsxt.gov.cn举行磨练;

个体工商户凭证营业执照挂号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申请方法:

电子邮件(详见页面下方),主题:XXX(企业名称)缓缴申请

 

申请质料: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缴费通知单》(扫描件)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阶段性缓缴申请表》(电子版)

 

阻止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治理时限:

5个事情日(效劳职员将在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与申请人联系,请注重查收电子邮件并坚持通讯流通)

 

附件下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阶段性缓缴申请表》

上传按钮-3.png





相关文件链接:

  • 《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住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本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

  •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本市非住民用水本钱步伐的通知》(沪水务[2022]342号)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步伐(2017)》

  • 《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划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


【网站地图】【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