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本市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2]26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落实缓缴本市水土坚持赔偿费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步伐的通知》(沪水务[2022]85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第四序度缓缴污水处置惩罚费相关事情事项见告如下:
关于AG电投厅水务集团效劳规模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第四序度现适用水量对应的应缴污水处置惩罚费账单,限缴日期延伸一个季度。详细时间请关注近期的《水费缴费通知单》提醒。
相关文件:
《关于本市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2]26号).pdf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落实缓缴本市水土坚持赔偿费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步伐的通知》(沪水务[2022]855号).pdf